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
及视察“清洁临安”工作
9日上午,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及视察“清洁临安”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苗强,副主任陈林春、王斌鸿、楼国富、朱霞生、钱铮和专职委员、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。副市长冯镭及有关部门、乡镇(街道)负责人陪同视察。
视察组一行先后到高虹镇崇阳村和该镇污水处理厂、垃圾中转站以及锦城街道湖塘下村,实地踏看我市“88”、“1010”工程运行情况和“清洁乡村”有关工作开展情况。随后召开汇报会,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汇报。
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环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,视察组认为,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府高度重视、职能部门工作有力,坚持宣传引导、严格把关、创新载体、加大投入,环保普法氛围日益浓厚,“五大工程”扎实推进,区域环境质量有效提升,先后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和国家级生态市技术评估,工作成效明显。针对“88”和“1010”工程运行机制滞后、垃圾处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压力增大、大企业达标排污自觉性不高等问题,视察组要求,要坚持常抓不懈,突出重点地区监管、重点污染企业实时监控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,落实有效举措;要做好巩固、深化和创新文章,严格审批新上项目,加大监测检查和整治力度,严格实施生态区域规划,有效落实节能减排措施;要克难攻坚,抓紧探索“88”、“1010”工程运行机制,因地制宜,创新举措,扎实推进垃圾终端处理、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难点工作;要志在必得,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,确保“国家级生态市”的成功创建。
就“清洁临安”工作,视察组认为,政府及职能部门组织领导到位,工作思路清晰,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扎实开展监管整治工作,城乡卫生面貌明显改观。针对工作推进不平衡、流动摊贩梳堵难、犬类管理亟待加强、工作开展有畏难情绪等问题,视察组要求,“清洁乡村”工作开展要保持常温、一抓到底,确保各乡镇(街道)和行政村平衡推进;要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,搞好生活垃圾区域化处置规划;要强化管理、稳定队伍,给予保洁员待遇保障,明确职责,加强考核;要完善机制、长效管理,完善并执行市、乡、村三级督查考核机制,探索推行以奖代补,推进“清洁庭院”工作。“清洁城区”工作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能,落实“路段长”责任制,加强部门联动整治;要健全制度,加强对城区犬类、烟花燃放、流动摊贩等的规范管理;要疏导结合,统筹兼顾公厕、公共停车场、农贸市场等的布局建设;要强化督查,完善并落实通报、考核、宣传等工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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